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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一中教育集团垦利校区2024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评选实施方案

时间:2025-01-09 点击:

为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团干部及团支部的先进性,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向优秀团员看齐,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共产主义青年团垦利一中委员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参照《共青团章程》、《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本评优实施方案:

一、参评对象

1、校级优秀团员参评对象为:在籍并实际在我校就读的团员学生;

2、校级优秀团干部参评对象为:在籍并实际在我校就读的团员学生,在班级团组织中担任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个职务之一的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需在班级前50%);

4、按时交纳团费;

5、在实践活动中,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中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显著;

(2)积极参加文体和竞赛活动,对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文化生活有显著贡献或在各级比赛中获奖;

(3)向美向善,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参评校级优秀团干部在校级优秀团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一年级团干部必须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干部职务满半年;高二高三年级团干部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干部职务必须满一年。

2、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有较强的组只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出色履行工作积责,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参评校级优秀团支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班子健全(有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且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3、定期组织团员青年进行理论学习;

4、能充分发挥在班集体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期交纳团费,组织生活正规且富有成效,积极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

5、支部有活力并富有团结合作精神,风气好,无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纪现象;

6、全班学习气氛浓厚班级成绩在同水平班级前50%;

7、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团支部,优先评选为优秀团支部。

三、名额分配

1、优秀团员:推荐优秀团员数应不超过每班团员人数的20%(团员人数不足5人的两个班推荐1人)。根据后台团员人数统计高一年级推荐50人、高二年级推荐60人、高三年级85人,创新试验部50人。学校共计245人。(各年级可根据教学班实际情况自行分配,但不要超过年级分配总名额。)

2、优秀团干部:每班1名。72个行政教学班,学校共计72人(团干部必须是团员,各年级可根据教学班实际情况自行分配,但不要超过年级分配总名额。)

3、优秀团支部:高一高二年级部各六个,创新实验部三个、高三年级部八个。学校共计划计颁发23个优秀团支部。

四、评选办法

校团委成立评比委员会,各班团支部成立评比小组,由校团委组织实施。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分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四个阶段。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受校纪处分未撤销者不得参与优秀团员、团干部评优;多次出现重大违纪的班集体不得参与校级优秀团支部评选。

2、各年级务必于2025年1月11日前把各年级优秀汇总名单上交团委,逾期团委有权不予办理审批;

3、团员评优树先结果必须由班主任、团支部成员签字方可有效,班主任签上自己的意见并在班级内公示3天。

4、评选结果作为向区级以上推优的重要参考。

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 团委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