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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膺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09-09-26 点击:

我校荣膺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垦利一中被垦利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一向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在“四五”普法阶段,曾先后被授予“全县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平安垦利建设先进单位”、“东营市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在市、县司法局、教育局的指导下,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五五” 普法领导小组,以“落实依法治理、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寓教于乐的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推动了“依法治校、依法育人”治校思想的实行。除了进行常规的普法教育活动,我校还注意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聘请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领导为法制副校长,经常邀请他们到学校为全体学生做报告,以案释法,促进了师生法制意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