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文明、纪律、安全、法治教育规范月”活 动 的 通 知

时间:2024-03-05 点击: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基础文明素养水平,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党总支和校委会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现将开展“文明、纪律、安全、法治教育规范月”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守纪、安全和谐、依法治校”

二、活动时间
‎    2024年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部门

1.牵头部门:政教处

2.主抓部门:高一年级部、高二年级部、高三年级部

3.协助部门:办公室  安全办、总务处、电教处、团 委

四、活动内容

1.培养日常文明行为,做遵纪守规学生。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学生行为准则》、《垦利一中学生手册》《规则》等为基本内容,深入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就餐、文明言行、文明两休、遵纪守时、卫生健康等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文明修身,养成良好的品格和素养。

2.打造安全、和谐校园,提升学校健康氛围。

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预防教育活动,做好安全排查和应急演练,做到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心理健康安全、防踩踏、防暴恐、防校园欺凌等的安全教育常态化。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学生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    3.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    积极推进校园普法工作,同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相结合,通过党总支、行政办公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全体党员会以及年级处室会议,普法主题班会、法治报告会、班团会,不断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制教育。同时利用学校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手抄报、微信或者qq群、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普法宣传和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推进学校依法治理的水平。
‎    五、工作要求
‎    1.各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晚自习、仪表及宿舍纪律、学生心理和同学关系等情况。
‎    2.班主任在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落实好活动内容。
‎    3.各年级部要结合各自教职工、家长和学生特点,加强对活动落实。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计划,做到有措施、有效果。

4.政教处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最后评出规范月优胜年级部、优秀班级及规范月中涌现出来的师生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巩固规范活动成果。


附1:“文明、纪律、安全、法治教育规范月”领导小组名单

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

2024年2月29日

附1:

“文明、纪律、安全、法治教育规范月”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程志伟

副组长:耿云山   王华君

协调组:于祥明   陈红斌   谢 媛

执行组:各年级部主任及副主任

心理干预组:耿云山  王春芳  王子曼

督导检查组:于祥明  程云铮  张立平

陈红斌  李锋熙  崔殿青

耿  涛  杨天宇  魏本利  周殿勋

宣  传  组:田希彬 各年级部宣传人员